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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藥署 啟動奶嘴奶瓶稽查

工商時報【記者郭建志╱台北報導】

食藥署昨(4)日表示,即日起要啟動全國性塑膠奶瓶、奶嘴稽查,針對標示、材質進行抽查檢驗,一旦標示不完整,或是被化驗出含有雙酚A(Bisphenol A)或塑化劑成分,將依據最新食安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。

根據內政部統計,台灣去年全年生育率僅1.16,是自民國74年以來「生育率低於2」的第30個年頭。少子化問題嚴重,近年還接連發生塑化劑風暴,媽媽們除了食物,也得擔憂寶寶使用的器具是否安全。食藥署打破過去各縣市自行稽查的「多頭馬車」,昨宣布啟動首次全國性奶瓶、奶嘴專案稽查。

主導本次稽查的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,稽查將放在兩個重點:標示以及材質。在標示方面,將由各地衛生局檢視奶瓶、奶嘴外包裝,是否有用中文註明「品名、材質名稱、耐熱溫度、淨重、容量、數量、原產地(國)以及警語」等資訊。

在材質方面,根據食安法規定,專供3歲以下嬰幼債務協商兒使用的食品器具及容器,不得添加DEHP、DNOP、DBP以及BBP等4種塑化劑,也不得使用含雙酚A的塑膠材質。

劉芳銘說,若是標示違規,或經衛生局抽樣化驗後發現有違規成分,即可依最新食安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。劉芳銘也透露,本次稽查將依據縣市別、品牌別至少查核200件產品,8月底可完成所有稽查行動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食藥署-啟動奶嘴奶瓶稽查-215008122--finance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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