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墾丁「大灣」違法出租陽傘墾管處從未開單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墾丁-大灣-違法出租陽傘-墾管處從未開單-115600車貸455.html債務協商



出租業者:「給我們一段時間,這個因為相關懲處規定也不是完全吻合。」

警方認定這裡是危險海域,根據國家公園法不准設攤營業,業者則是拿出申訴公文,強調還在等墾管處回覆,但以業者共設置了10組陽傘,每次收費300元來看,不分平假日平均能有9千多元營收,就算每天遭開罰3000元,每個月仍進帳約20萬元,更誇張的是業者已經營業快一個月,墾管處一張罰單都沒開出。

墾管處處長劉培東:「發現沒有營業的事實啦,目前沒辦法對業者開罰。」

墾管處表示,由於一直查無營業事實,因此還沒開罰,但業者佔用海灘事實明確,將會以廢棄物清理法,要求對方回復海灘原貌,不過再看一次這個畫面。

民眾vs.出租業者:「你們都怎麼算,300元(一組陽傘)不限時數。」

國家公園警察vs.遊客:「這樣租一傘多少錢一小時100元。」

仔細一看整個海灘只有一間出租業者,其實這個地方根本就禁止營業設攤,只是就算有人通知了,國家公園警察前來處理仍然變成。

民眾vs.出租業者:「你們都怎麼算,300元(一組陽傘)不限時數。」

就怕後續動作也跟查緝營業事實一樣草率,讓公權力的威信再次蒙羞。

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

墾丁南灣大批遊客忙著戲水,累了再躲到陽傘下休息,同樣情況現在也出現在墾丁大灣。








墾丁的海灘放眼看去,都是戲水的民眾及滿滿的陽傘,但仍有些海域由於有危險性,禁止業者從事營業行為,違者可開罰3千元,沒想到墾丁「大灣海灘」,最近這個月就被人擺了10組陽傘椅子違法出租,粗估每個月可進帳快30萬元,就算每天開罰罰3千元,業者也有近20萬收入,更何況我們了解後對方沒收過半張罰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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